Regarding the American Cultural Center’s Shutting Down of My Solo Exhibition Public Statement 25【註1】
文———陳界仁
《藝術觀點ACT》74期,2018年5月出版
1984年2月,我跟出生、成長於臺灣戒嚴時期的文藝青年一樣,只能到當時唯一能展出所謂現、當代藝術的「美國文化中心」,申請舉辦自己的第一次個展,經過評審審查通過後,即開始準備10月20日開幕的個展作品。
儘管因「鄉土文學運動」(1977-1978)的關係,使我在封閉的冷戰/反共/戒嚴時期,隱約知道「美國文化中心」,似乎是推動「文化冷戰」的負責機構。但因戒嚴時期嚴苛的言論審查機制,致使「鄉土文學運動」在批判「文化冷戰」時,只能以隱晦的「現代主義」一詞,取代可更直接說明真相為何的「文化冷戰」,這也使得當時的我多少有些困惑——難道在戒嚴體制下,鼓吹「自由」、「民主」、「開放」精神的「美國文化中心」,真的是一個文化洗腦機構嗎?
在展覽開幕前的一或兩個月(確實日期已不記得),「美國文化中心」的文化科專員周奇勳突然打電話來,要求我將欲展出的作品內容,送至該中心供他們再次審查,當他們看到我將展出的裝置作品,包括:以木炭和木柱做成鋪滿整個展場的「墓塚群」、「墓塚群」中綁著無法飛離的鴿子、【註2】數台持續播放犯人被槍殺後又不斷復活的電視錄像、展牆上寫滿抄錄自歷史書本、報紙、街頭文字塗鴉組成的文字牆等集合裝置時,【註3】立即以這會影響展場的多功能用途為由,要求我更換全部作品,否則即取消該展覽。
我不清楚當時的我,是否在潛意識中想以這樣的裝置形式,測試「美國文化中心」是否真的具有「自由」、「民主」的「開放」精神,或是在戒嚴時期的社會氛圍下,讓我想做出這樣的作品。
但在與周奇勳討論的過程中,我最終還是選擇了妥協,同意更換作品,改以展出隨時可捲收起來的多面紅黑色布旗、一張放在地上畫著自己拿著只有打叉符號抗議牌的油畫、散置在油畫上並將隨著展期而逐漸枯萎的白色菊花,以及25顆來自新店溪畔的石頭。【註4】並將相關作品圖片與展場佈展圖,重新送至「美國文化中心」接受再一次的審查,在審查終於通過後,我於展覽開幕前一天至「美國文化中心」佈展,隔天再到「美國文化中心」準備展覽開幕工作,正奇怪展廳大門為何被深鎖時,周奇勳隨即走來告訴我:「經他們內部昨天集體會勘後,決定取消這個展覽。」並要求我立即撤走所有作品,我要求他們讓我拍完展場照後再撤除作品,周奇勳最後同意在關閉展場大門的情況下,讓我先拍照,再撤作品。
當我在拍攝展場照時,行為藝術家李銘盛突然自行開門進來,【註5】當他知道這個展覽被封殺後,隨即外出打電話聯絡《民生報》藝文記者陳小凌前來採訪,於是這個事件登上了三天後(10月23日)的《民生報》文化新聞版。【註6】
但報導中,「美國文化中心」對記者提到要求「更換地面陳展作品」,以及這會「影響空間的利用」等說詞,並非實情。「美國文化中心」在我提出可隨時捲收的裝置計畫時,早已知道展覽內容與陳展方式並不會影響空間的使用,並同意此展覽方案,否則我如何能進入「美國文化中心」佈展?至於為何要封殺此展覽的真正原因,我始終不清楚。
羞辱——有時是另一種啟蒙的開始。經過這個事件後,我終於了解「鄉土文學運動」,所批判的美式「現代主義」,究竟所指為何?也開啟了我業餘研究什麼是「文化冷戰」的動力,儘管要到1987年解嚴後,我才比較清楚什麼是「文化冷戰」,但這個事件,讓我開始從其他角度閱讀當時臺灣新聞媒體上,關於美國的各種報導,也讓我不再那麼天真地看待臺灣藝術雜誌中,關於美式現、當代藝術的各種介紹。
羞辱——也是自我反思的開始。當年的我,為了能在唯一可展出所謂現、當代藝術的「美國文化中心」展覽,而選擇了妥協,但妥協最終只會帶來更大的羞辱,這不但讓我在往後的展覽中,拒絕任何不平等的對待,更讓我看到自身是如何被「文化冷戰」所植入的欲望想像所操控。
從此,我走上一條漫長的反思與重構自身內在欲望與感知方式的摸索之路。
寫於2017年5月1日勞動節
註釋
- 當年「美國文化中心」所在之建築,建於日本殖民臺灣時的1931年,原是日本殖民政府推動「皇民化運動」(1936-1945)的「臺灣教育會館」。冷戰時期的1959年,「美國新聞處」遷入此建築,以此作為美國在臺灣推動「文化冷戰」之主要基地。1979年改名為「美國在台協會-美國文化中心」,中心內提供展覽的展廳命名為「林肯中心」,直到1991年,「美國在台協會-美國文化中心」才搬離此處,遷往臺北市信義區的國貿大樓21樓2101室。
另個展名稱雖為「告白二十五」,但我當時的實際年齡為24歲,之所以會選擇以虛構的「告白二十五」作為展名,為試圖藉由這個文字遊戲,想像可以從某種意義上,「越過」喬治・歐威爾(George Orwell)著名的小說《1984》中,所描述被無所不在的「老大哥」監控的極權社會,以及臺灣還處於戒嚴狀態的1984年。在展覽被封殺的多年後,我才逐漸認識到「老大哥」不只存在於極權社會,也存在於由美國主導的所謂「民主」國家陣營內。同時,1984年也是臺灣政府宣布將施行新自由主義政策的一年。 - 第一次被「美國文化中心」否決的裝置計畫,後來曾在「神羽畫廊」展出過一次縮減版。原計畫於「墓塚群」中綁著無法飛離的鴿子,於「神羽畫廊」佈展時,才意識到自己同樣將暴力施加於鴿子身上,因此取消了該想法。
- 「神羽畫廊」的展覽結束後,因沒有收藏空間,只得將該裝置計畫中的所有物件丟棄,只留下錄像作品的錄影帶。1988年後,因歷經多次搬家,以及個人對於為何創作越來越感到茫然,除銷毀大部分作品外,該錄影帶與展場紀錄照,也不知被我棄置何處。直到2015年,我弟弟才想起他於2002年左右,曾將我側錄官方紀錄片的大量錄影帶,拿至後期公司轉成DV帶時,發現此錄像作品的部分片段,並將其轉錄至DV帶中。作品名稱《閃光》,則為發現後才命名。
- 放置25顆石頭的想法,除呼應「告白二十五」之展名,更主要源自1978至1979年,我於等待服義務兵役時,於新店溪畔進行一年多「搬洗新店溪石頭」的行為藝術。
- 當時的我,完全不認識任何媒體記者,若沒有李銘盛幫我主動聯繫《民生報》記者,以及在戒嚴時期敢於報導此事件的《民生報》記者陳小凌,寫下這唯一一篇的報導,此事件必將被完全湮沒。
- 在此篇基本保持平衡報導的新聞稿中,於文末提到「對美國文化中心要求更換作品這一事件,陳介人並不在意,他很能體諒文化中心的立場,他認為這只是雙方觀念沒有溝通」,對於此段極為「溫和」的發言,就我個人記憶所及,為當時經陳小凌小姐婉轉提醒,若言論過於激烈恐難刊登於報上,同時會損及後來欲於「美國文化中心」展覽之藝術家的權益。在考量戒嚴時期,美國對台灣的巨大影響力,以及國民黨政府對媒體言論的嚴格控管下,為了讓此一事件至少能留下一篇公開的新聞報導,因此同意以「溫和」的方式表達。
另本人之舊名為陳介人,1996年重新恢復創作後,才改名為陳界仁。
陳界仁
1960年生於桃園,目前生活和工作於臺北。在冷戰/反共/戒嚴時期,以遊擊式的行為藝術干擾當時的戒嚴體制,1987年曾停止創作八年,1996年重新創作,開始和失業勞工、移工、外籍配偶、社會運動者等合作,並通過佔據資方廠房、潛入法律禁區、運用廢棄物搭建虛構場景等行動,對已被新自由主義層層遮蔽的人民歷史與當代現實,提出另一種「再—想像」、「再—敘事」、「再—書寫」與「再—連結」的拍攝計畫